公告日期:2017-03-15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7-021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股东履行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东数控”)收到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关于申请豁免履行承诺的函》,高金科技自参与认购华东数控2013年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之日起至今,共做出了4项承诺,现由于高金科技涉及重大诉讼等问题,无法履行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和维护股价稳定承诺,特提出豁免申请。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承诺事项
1、高金科技在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为避免本次发行而产生的华东数控与高金科技之间的同业竞争,特此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2014年3月4日)起36个月内,将所持有或有权处置的机床制造业务相关股权/资产以认购华东数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或高金科技与华东数控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出售给华东数控。(简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高金科技于2015年7月10日做出承诺:“在有关
事宜得以妥善解决、华东数控股票复牌之日(2015年9月9日)起6个月内增持
华东数控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在二级市场上择机增持华东数控的股票,增持股票收购额度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2)提议华东数控实施再融资,解决华东数控资金周转困难的实际问题。若华东数控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高金科技承诺认购不少于本次发行募集金额的三分之一。”(简称“维护股价稳定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于2017年3月3日到期,高金科技未按期履行该承诺。
2、高金科技从二级市场增持62.40万股公司股票后,于2015年10月开始筹划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承诺认购25,000万元,但该事项于2016年8月3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一直未取得正式批准文件,并且在补报材料的过程中,高金科技发生重大诉讼事项,持有的公司股份接连被司法冻结,致使高金科技失去履行维护股价稳定承诺的能力。
三、股东申请豁免履行承诺的原因
1、因原华东数控实际控制人于2015年筹划实施了与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1月因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终止该次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东数控6个月内(2016年6月之前)不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影响了高金科技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度。
2、由于不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且当时华东数控资金紧张问题难以解决,随后高金科技筹划了华东数控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于2016年8月3日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但一直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批准文件。
影响了高金科技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和认购股份的进度。
3、2016年11月至今,高金科技存在较多的重大诉讼,持有的华东数控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很难在短时间内扭转困局。致使高金科技暂时失去履约能力,无法履行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和维护股价稳定承诺。
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具体质押、冻结情况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关于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四、相关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永强、王进、吕书国、陈家会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高金科技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豁免股东履行承诺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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