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东数控资讯
2016-12-13 16: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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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14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6-085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3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刘永强。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16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85,904,5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936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288,801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2.370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9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93,193,3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3072%。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351,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7415%;反对5,203,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247%;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38%。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8.4055%;反对5,203,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970%;弃



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76%。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367,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7800%;反对5,196,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76%;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24%。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6,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8.6305%;反对5,196,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2968%;弃



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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