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放弃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没有改变公司持有华东重工的股权比例,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在华东重工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华东重工的少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二、关于解聘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总经理邱玉良的解聘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解聘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将进行离任审计及工作交接,并尽快完成总经理的聘任工作。在未聘任总经理之前,由公司董事长刘永强主持公司日常工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独立董事:刘玉平、刘庆林、宋希亮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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