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9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初审会告知函
有关问题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东数控”)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于2016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截至2015年底,申请人总资产21.6亿元、净资产9.4亿元,2015年营业收入2.3亿元,而本次计划募集资金6.5亿元,其中5亿元偿还银行贷款(贷款用途均为流动资金)、1.6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结合自身及同行业资产负债情况、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是否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是否超过需求量,并谨慎合理确定融资规模。请保荐机构谨慎核查,并对本次发行是否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是否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出具核查意见。
回复:
一、 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已不存在补充流动资金的项目2016年7月19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2016年6月6日公告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进行了修订,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已不存在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
调整前后的募集资金情况对比如下:
预案(修订稿) 预案(二次修订稿)
序号 用途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偿还银行借款 50,000.00 4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
合计 66,000.00 45,000.00
二、本次融资规模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未超过需求量
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15年12月31日
600243.SH 青海华鼎 42.68%
600806.SH *ST昆机 66.04%
603088.SH 宁波精达 19.06%
000410.SZ 沈阳机床 89.86%
000837.SZ 秦川机床 48.61%
002270.SZ 法因数控 17.36%
002559.SZ 亚威股份 28.30%
002595.SZ 豪迈科技 14.58%
002747.SZ 埃斯顿 32.72%
300097.SZ 智云股份 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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