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1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16年3月2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6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进行了核查并逐项落实,现汇总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同。
二、 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一下含义:
黑体(加粗)-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加粗)-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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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问题1.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此次募集资金中5亿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6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以下内容:(1)根据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情况,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请结合目前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及银行授信情况,说明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的考虑及经济性。(2)此次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内容,若存在提前还款的,是否合同约定可以提前偿还或需要获得银行同意,若需要请提供相应证明性文件。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结合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及结论,说明本次补流、偿还贷款是否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本次发行是否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回复:
一、补充流动资金测算过程
(一)销售百分比法测算
1、销售百分比测算方法说明
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各项资产负债周转情况长期稳定,未来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各项经营性资产、负债与销售收入应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因此,利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2016年至2018年公司流动资金缺口。
2、测算公式
流动资金占用额=应收账款余额+应收票据余额+预付账款余额+存货余额-应付账款余额-应付票余额-预收账款余额。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18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15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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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公司未来年度营业收入的预测
公司假设2016年至2018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与过去三年,即2013年至2015年最高增长率相同,即2.89%。
4、对经营性应收、经营性应付及存货的预测
公司假设2016年至2018年经营性应收、存货及经营性应付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2015年相同,即流动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89.0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报 2014年报 2013年报 2015年末实际占比
营业收入 23,042.87 34,549.97 33,579.96 100.00%
应收票据 661.02 1,616.71 2,862.84 2.87%
应收账款 12,045.78 15,817.25 17,475.35 52.28%
预付款项 1,460.63 4,920.56 4,668.46 6.34%
存货 54,952.12 58,437.01 59,867.33 238.48%
各项经营性资产合计 69,119.54 80,791.54 84,873.97 299.96%
应付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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