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聚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0/05/28)
聚力文化资讯
2020-05-27 1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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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28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ST聚力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31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现就《关注函》中相关事项的回复公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均与聚力文化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告之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2020 年 5 月 19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称,公司与自然人
陆新忠(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关于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处置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处置协议”),拟将持有的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帝龙文化”)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 元。

一、根据你公司测算,本次转让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请详细披露测算过程及依据,并请结合公司同类业务运行情况补充说明本次仅出售北京帝龙文化的原因和合理性,后续对同类业务的处置规划,公司是否存在分步出售资产以规避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回复:

(一)本次转让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测算过程及依据

单位:元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

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 北京帝龙文化 聚力文化 比例 是否达
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合并 合并 到标准
产重组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 496,322,121.35 1,716,271,668.40 28.92% 否

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
上。
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 1,110,654,812.26 2,245,986,473.88 49.45% 否

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
比例达到 50%以上。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 -457,615,848.30 437,187,614.33 -104.67% 否

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
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公司本次转让北京帝龙文化 100%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仅出售北京帝龙文化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文娱板块经营应收款项回款不正常,存在大量应收款项逾期未回、部分回款异常、部分款项支付异常等情况,经营资金日趋紧张,各项业务因资金问题逐渐萎缩直至处于基本停滞的状态。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计划中提出:对文化娱乐各项业务情况进行梳理,结合外部行业环境和内部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减少或避免文化娱乐业务亏损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的持续和稳定。

公司文化娱乐业务的经营主体有北京帝龙文化和新聚力传媒(苏州)有限公司两个全资子公司。新聚力传媒(苏州)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业务规模较小,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较小。本次转让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是基于公司文娱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依据 2020 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业务结构进行的调整,有利于减少文化娱乐业务亏损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后续对同类业务的处置规划

公司文娱板块 2019 年层尝试拓展多项新业务,但受资金支持不足的影响,尝试拓展各项新业务的技术开发进度、用户获取的规模、上下游客户及供应商的关系维护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业务开展未达到预期目标。公司前期对上述业
务拓展已经进行了部分资金投入,公司后期计划以新聚力传媒(苏州)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继续推进上述相关业务的拓展。公司将根据上述业务拓展情况决定是否处置新聚力传媒(苏州)有限公司,目前没有明确的处置计划,不存在分步出售资产以规避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二、请补充说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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