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董秘认真回答,美生元的原第二股东肇珊,是否需要和余海峰一样连带责任为美生元业绩
聚力文化股友
2020-05-22 17: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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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董秘认真回答,美生元的原第二股东肇珊,是否需要和余海峰一样连带责任为美生元业绩负责,肇珊的股份解禁期刚过立马全套现,这很明显为了逃避业绩补偿。公司是否追讨肇珊的责任,为公司为股东利益着想。本人看了下美生元从上市到现在这样,这里面最大的利益输送就是肇珊 【答】*ST聚力: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2016年4月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有余海峰、苏州聚力互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火凤天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乐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会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20-05-25 13: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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