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0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或“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在《证券日报》
及本公司网站( www.qhlhfund.com)发布了《 新疆前海联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新疆
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的有关规定,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 ),会议的具体
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25 日起,
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
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 2017 年 10 月 19 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寄送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
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26 楼
联系人: 黄毅
联系电话: 0755-82785257
邮政编码: 518031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降低托管费率
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 即在 2017
年 9 月 22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15:00) 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新
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 投票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 www.qhlhfund.com)在“公司公告”中下载并打
印表决票(附件二)。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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