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
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公司(包括子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的贯彻执行,确保公司经营业务及管理合法合规;
(二)确保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明确业务职责和操作程序,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及会计资料的质量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
督负责,按规定披露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类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具体实施情况,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对日常经营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负责,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第七条 公司财务金融部是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
职责:
(一)拟定内部控制相关规章制度;
(二)指导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三)维护及完善内部控制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对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更新及组织实施。
第八条 公司各单位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和落实内部控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数据库,并提出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三)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向管理层提出专题报告。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体系,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二)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三)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管理层审议批准。
第十条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领导责任。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内部控制体系包
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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