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3
股票简称:滨江集团 股票代码:002244.SZ
债券简称:16 滨房 01 债券代码:112427.SZ
17 滨房 01 112607.SZ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2017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9 年 1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5 年 11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印发的“证监许可[2015]2573 号”批复核
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发行人已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6滨房01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16 滨房 01”,证券代码“112427”。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1 亿元,目前存续规模为 20.56 亿元。
5、债券利率:5.30%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
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
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 年存续。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
13、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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