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2016年公司债券、2017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滨江集团资讯
2018-08-14 19: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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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1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



2016年公司债券、2017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6滨房01发行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和2016年8月11日,最终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1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46%。



17滨房01发行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和2017年11月1日,最终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6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5.80%。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6滨房01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1亿元.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5年存续。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1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12.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8月10日。



16.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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