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30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一、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81 号)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7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8.56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二、本期债券为 2 年期,本期债券的全称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1 滨房 02”,债券代码149585。
三、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 8.56 亿元(含 8.56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856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四、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评级报告中对如下事项进行了关注:(1)公司销售金额中来自杭州区域的占比高,存在集中风险。公司房地产业务中来自于杭州区域的占比近三年分别为 90.83%、59.34%和38.23%,当地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提升,且竞争非常激烈,盈利空间狭小。(2)公司存在补库存需求。与公司开发和销售规模相比,公司未开发土储规模较小,存在补库存需求。(3)公司项目权益占比有待提升。截至 2020 年底,公司土地储备权益占比 49.52%,较 2019 年的 51.61%略有下降,公司土地项目权益占比有待提升。
六、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为 288.13 亿元(2021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84.1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4.1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25 亿元(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七、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若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所上市。
八、本期债券无担保。
九、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40%-4.4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8 月 3 日
(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
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8 月 4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十、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五)配售”。
十一、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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