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歌尔股份资讯
2024-03-27 20:11:52
  • 4
  • 7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 公司回 购专用 证券 账 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8,076,730.8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185,304,824.52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218,530,482.45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去已实际分配的 2022 年度现金股利 340,516,294.9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7,038,581,549.12 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11,036,440,853.38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036,440,853.38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34,205,700 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3,417,134,589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3,382,928,889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338,292,888.90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1.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77,637,427.00 元视同现金分红,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 338,292,888.90 元,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共计515,930,315.90 元,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7.42%。
如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 2023 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与投资计划,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