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华股份: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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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2 17: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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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2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华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公司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威华股份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等方式,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威华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华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举 王泽洋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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