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盛新锂能资讯
2024-03-27 18: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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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7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
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盛新锂能”)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9 号),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福建省盛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贸易”)等 6 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 121,862,612 股股份购买了其持有的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锂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92,250.00 万元,并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2019 年 12 月
6 日该新增股份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和《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截至目前,上述收购事项的业绩承诺期已经届满,现将盛屯锂业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情况

盛屯集团和盛屯贸易作为本次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订了《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盛新锂能


乙方 1:盛屯集团

乙方 2:盛屯贸易(“乙方 1”、“乙方 2”合称“乙方”)

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与盛屯集团、盛屯贸易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2、业绩承诺期间及承诺净利润数

(1)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期限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2)乙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08.84 万元,2020 年度
净利润不低于 9,433.87 万元,2021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1,455.78 万元,2022 年度
净利润不低于 11,531.12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2019-2022 年度累计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31,811.93 万元(以下简称“累计承诺净利润”)。

(3)上述承诺净利润以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所确定的采矿权资产的净利润值为基础乘以标的公司持有采矿权的持股比例确定,且不低于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收益法预测中所确定的标的公司 2019-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

(4)本协议中的实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确定。

3、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安排

(1)业绩补偿

①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的确定

甲方应在利润承诺期限内的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并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在利润承诺期限的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累计实现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确定。

若经审计,标的公司在利润承诺期限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
累计承诺净利润,则触发业绩补偿。

②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本协议规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期届满后,若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小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乙方优先以股份的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数量;股份不足以完全补偿的,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乙方补偿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补偿金额=(2019-2022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2019-2022 年累计实现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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