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2-0006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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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2-00067 号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重组标的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锂业”)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39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3,629,458 股股份、向福建省盛屯贸易有限公司发行 8,586,525股股份、向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行 35,667,107 股股份、向深圳市前海睿泽拾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5,997,357 股股份、向四川发展国瑞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35,340,158 股股份、向新疆东方长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642,007 股股份,合计发行 121,862,612 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盛屯锂业 100%股权。
2019 年 11 月 22 日,盛屯锂业办理完毕资产过户事宜,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经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亚会 B 验字(2019)0108号)。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在本次资产重组中,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福建省盛屯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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