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盛新锂能资讯
2014-04-21 18: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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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4-22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总经理李剑明先生辞职(离职)



事项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因工作变动,李剑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



与实际情况一致。公司董事长李建华先生将暂为代行总经理职责,直



至公司董事会重新聘任总经理人选,公司将尽快完成因李剑明先生辞



职导致公司相关职位空缺的补选以及相关后续工作,不会对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齐生、高振忠、刘方权、张平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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