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3-072
奥 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拟终止实施“中央研究院”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中央研 究院”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 终止实施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央研 究院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 2619.80 万元1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5 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939,407,825 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1,898,72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95 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41,999,971.6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 币 15,518,867.9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6,481,103.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业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020007 号)。
1 扣除前期购买设备的尾款和质保金,包含存管账户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存管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以及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额 资金 资金
1 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 58,983.72 55,000.00 15,848.96
统项目
2 年产 60 万台第四代电动 23,890.96 17,000.00 4,898.77
压缩机项目
3 年产 360 万支压缩机活 19,498.16 18,000.00 5,186.93
塞项目
4 中央研究院项目 14,767.39 14,000.00 4,034.28
5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4,000.00 44,000.00 12,679.17
合计 161,140.23 148,000.00 42,648.11
关于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公司
今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7266.84 万元。
其中“中央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852.54 万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619.80 万元和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232.74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实施“中央研究院”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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