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终止实施“中央研究院”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奥特佳拟终止实施“中央研究院”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939,407,825 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1,898,72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95 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41,999,971.6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5,518,867.9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481,103.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020007 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以及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做出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 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额 资金 资金
1 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 58,983.72 55,000.00 15,848.96
统项目
2 年产 60 万台第四代电动 23,890.96 17,000.00 4,898.77
压缩机项目
3 年产360万支压缩机活塞 19,498.16 18,000.00 5,186.93
项目
4 中央研究院项目 14,767.39 14,000.00 4,034.28
5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4,000.00 44,000.00 12,679.17
合计 161,140.23 148,000.00 42,648.1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7,266.84 万元。其中“中央
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852.54 万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619.80 万元和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232.74 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实施“中央研究院”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及其剩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央研究
院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 已完成 剩余金额
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进度 (万元)
募集资金 中央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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