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7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3-04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选择一种,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4。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14 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 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9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此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1.0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 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3.00 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4.00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5.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6.00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
案
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 33.52 亿元新增债务担保额度的议
案
2.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内容请详见本公司 4 月 28 日和 5
月 27 日发布的公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通知的附件 1。
3.特别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6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生效。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8 点 30 分至 17 点。
(二)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以现场递交、信函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登记须填写现场参会登记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 2)。
以现场递交方式办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应向本公司提交其本人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应持其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向本公司提交该法人的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证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该法人的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该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 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