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涂连东: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律师。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任集美大学食品工程系讲师;1997年7月至2002年3月,任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主任科员;2003年5月至2016年7月,任厦门高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管理官、合伙人;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厦门泛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任厦门南方谦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厦门宣凯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厦门猎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厦门金东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百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K8525)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2023年7月,任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398)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02)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和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自任职以来,参加了1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对参加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了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1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0
是否连续2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亲自出席次数 0
1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12月本人被聘任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当选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尽管本人在报告期内并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但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认真执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3、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于2023年12月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尚未发表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任职前即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会计师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及审计过程中
关注的问题,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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