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蕉岭分公司、惠州塔牌水泥有限公司、福建塔牌水泥有限公司、梅州金塔水
泥有限公司、梅州市塔牌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梅州市梅县区恒塔旋窑
水泥有限公司、梅州市梅县区恒发建材有限公司、梅州市塔牌营销有限公司、广东
塔牌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广东塔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广东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塔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塔牌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5%以
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5%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销
售业务、采购业务、重大投资、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及收款控制、采购及付款控制、关联交易、重
大投资及资金安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2023 年内部控制工作概述
1、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作为指导,
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成立了内部控制评价小组。公司董事会是内部
控制评价的领导机构,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承担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职责;内部控制评价小组组织实施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编制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等材料。
2、 内部控制所采用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规定的程序执行,基本流程包括:
(1)制定工作方案:以风险为导向,综合考虑外部监管要求、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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