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公告
塔牌集团资讯
2024-03-14 19:51:26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15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



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新兴产业投资目的:优化中长期战略资源配置,长期滚动培育企业的新兴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新兴产业投资金额: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1 亿元进行新兴产业投资。该

审批额度不含以往年度已披露过的投资项目。



3、新兴产业投资范围: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背景下,根据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的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结合水泥行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主要以面向新

能源、科技创新驱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导的,包括但不限于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半导体等行业优质成长性项目。



4、新兴产业投资方式:由子公司广东塔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具体确定投资项目时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投资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兴产业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股权投资,属长期投资,无确定回报。投资运作可能受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进而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新兴产业投资需遵守相应协议约定,存在投资资金无法及时退出,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投资的审批权限、办理部门、操作流程、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

详细规定,并且公司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有较丰富经验的投资管理团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行业研究、风险评估等,认真评估合作机构和交易对手,切实执行内部相关制度,严控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新兴产业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新兴产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