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1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7-02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74 号)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宁波赛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票 11,005,13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52.8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850,348.00元(不含税金额为14,972,989.51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4,149,604.84元。2017年3月3日,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扣除其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3月6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13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在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已根据本次交易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了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截至 2017年 2月 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现金对价金额合计为143,149,962.34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143,149,962.34元。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2月28日以自筹资
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984号《科
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43,149,962.34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自筹资金。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3,149,962.34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
金额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同时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鉴证报告》,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5、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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