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鸿博股份资讯
2017-12-25 12: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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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5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之一尤友鸾先生通知,尤友鸾先生拟于2017年12月25日起六个



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一、副董事长、总经理尤友鸾先生。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尤友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00.6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79%。尤友鸾先生、尤友岳先生通过兴证资管鑫众25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9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增持计划及方式



尤友鸾先生拟自2017年12月25日起六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



下,以合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金额及资金来源



尤友鸾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增持价格为市场价,资金来源于增持人自筹资金。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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