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3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
会议决定于2024年3月14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4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9:15至2024年3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8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代表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他议案统一表决。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3月13日(周三)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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