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彩第一股鸿博股份股价飙升 股东年内套现近5亿
鸿博股份资讯
2014-04-17 04:17:51
  • 点赞
  • 16
  •   ♥  收藏
  • A
    分享到:

K图 002229_2

  有业内人士表示,鸿博股份实际控制人多次减持公司股票,或不看好公司互联网彩票业务

  近期,体彩中心公布了彩票新玩法,扩大了单场胜负过关竞猜对象,受益这一政策面利好,再加上世界杯的临近,使得互联网彩票概念股又迎来了一波上涨行情。

  其中互联网彩票龙头股鸿博股份,两天累计涨幅6.66%,截至昨日收盘,报收22.42元/股。

  鸿博股份3月27日发布的2013年度报告全文显示,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报告日,尤丽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80%。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鸿博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套现金额达到4.94亿元。

  中信建投中小市值分析师陈开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表示,鸿博股份旗下的彩乐乐售彩网受益此次政策面利好,看好后期走势,而对于大股东为何选择在之前减持套现表示不理解。而有业内人士表示,鸿博股份此举或不看好公司互联网彩票业务。

  控股股东套现4.94亿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彩票销售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12月,全国共销售彩票3093.25亿元,同比增加478.01亿元,增长18.3%。其中,互联网彩票销售达420亿元,增幅高达82.6%。

  虽然互联网彩票销售增幅巨大,但作为互联网彩票龙头股的鸿博股份在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82%。

  鸿博股份表示,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其他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1129.3万元所致。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呈增长态势,在各类产品中,票证产品仍为公司主要产品,其实现收入占公司主营收入的73.03%,无纸化售彩代销费及其他增长迅速,该类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4.02%上升到本年度的9.53%。

  受益政策面和基本面双重利好,互联网彩票概念股逆市上涨,鸿博股份两天累计上涨6.66%,在此之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却分三次累计减持股票共计2623万股,减持金额高达4.94亿元。

  在减持原因上,鸿博股份仅在今年2月11日的股东减持公告中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尤丽娟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2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133万股,占3.80%。此后的多次减持行为均未说明原因,具体来看,公司实际控制人尤玉仙女士于2014年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15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2%;尤雪仙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641.02万股,合计减持475万股;尤玉仙1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15万股;且在1月7日以13.71元/股的均价减持公司300万股,此外,尤玉仙1月6日以减持均价13.32元/股,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300万股。

  对于公司频频减持股份原因,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薛胜文表示,目前互联网彩票还未取得相关牌照,并非所有相关概念股均能从中受益。

  牌照发放短期内难以解决

  面对互联网彩票概念股大涨,薛胜文表示,得益于财政部对互联网这一彩票销售渠道的合法化。2013年国内彩票销售额超过3000亿元,互联网销售额将近400亿元。而在发达国家无纸化彩票占比一般为20%-40%,未来国内无纸化彩票的市场容量也将在600亿元-1200亿元之间。互联网渠道作为无纸化彩票的重要渠道,其发展前景当然被投资者看好。

  但是,需要面对的现实是,国内尚未正式出台关于互联网彩票规范性政策,公司即将上线的互联网彩票平台有可能随时关闭。目前,鸿博股份旗下的彩乐乐互联网彩票网站尚未取得互联网彩票相关销售授权,存有第三方单位解除合作的风险。

  薛胜文表示,国内资本市场中投资者容易盲目关注概念相关股,未来企业能否受益于互联网彩票的放开还取决于牌照的取得与否。

  根据中国彩票行业沙龙创始人苏国京发布的调查显示,传统彩票销售店,购彩的主力是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而互联网彩票渠道,购彩者主流是50岁以下的中青年人。两者的重叠度很小,市场空间还有待检验。

  面对互联网彩票销售牌照迟迟未发的局面,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开放了互联网彩票销售牌照,那么,这个市场将产生重大的变化。传统的彩票销售是区域监管、区域销售,但互联网彩票销售则是面向全国,取消了地域的限制,这就会对传统的利益分配体系产生冲击。

  “牌照发放会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博弈,比如说,中央和地方,各省市之间,线上和线下销售体等。”彩票专家程阳表示。(来源:证券日报) [点击查看原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