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宇)
奥特迅资讯
2024-04-15 1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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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宇)

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宇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科学博士。2008 年至今任职于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 深圳),曾任城市化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新能源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生态城市专委会委员、深圳市软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深圳市新兴战略产业博士专家联谊会理事、深圳市龙华区政协研究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长期从事新能源产业、能源
与环境政策、城市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内本人任职期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视频)方式 委托出席
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1 1 0 0

股东大会 1 1 0 0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前往公司实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加深对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在考察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在日常工
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任职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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