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通过对廖晓霞女士、王凤仁先生、黄昌礼先生和张翠瑛女士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石会峰先生、张大志先生和刘宇先生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 7 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提名廖晓霞女士、王凤仁先生、黄昌礼先生和张翠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石会峰先生、张大志先生和刘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郭万达、张宏图、李立
2023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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