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全
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
有限公司(简称“张家港新材料”)、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茂名”)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5.1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序号 公司 金融机构 现授信 项目 授信 授信期限
名称 敞口额度 方式
1 宁波新材料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1.5 综合授信 担保 自银行批准
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2 张家港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综合授信 担保 自银行批准
新材料 南京分行 之日起一年
3 东华茂名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 2 综合授信 担保 自银行批准
名分行 之日起一年
合计 5.1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313.64 亿元,其中:东华
能源 68.98 亿元,控股子公司 244.66 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 244 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 52.39 亿元,控股子公司 191.61 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1.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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