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东华能源资讯
2024-04-17 19:57:3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8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苏亚金诚”)原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成立于 1996 年 5 月,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2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苏亚金诚从事《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法定审计业务,同时承办会计咨询与会计服务业务,具有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司法鉴定资格等,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苏亚金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085046285W,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A 座14-16层。苏亚金诚通过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数共有 832 人。其
中,合伙人 49 人,注册会计师 3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 187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在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苏亚金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苏亚金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苏亚金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苏亚金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苏亚金诚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审计工
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苏亚金诚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苏亚金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