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
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已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
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
与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 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 √
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
10.00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 √
议案
1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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