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9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16年2月1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阙文彬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6124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稽查。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号)。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17]80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3,041,068元,并处以3,041,068元罚款。”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0号)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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