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32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集团”)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向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新里程集团提议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里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825,927,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2%,符合相关规定对于提案人资格的要求,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
其他审议事项、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804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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