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0
股票简称:新里程 股票代码:002219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一月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复。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
获得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获得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18,412,698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1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成交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成交量)的 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68,581.59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5、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新里程集团将持有新里程 1,044,340,021 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8.78%,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里程集团,由于新里程集团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仍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利于新里程保障流动性安全并实现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保护新里程中小股东的利益。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新里程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新里程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7、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新里程集团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8、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根据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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