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拓日新能资讯
2017-05-18 20:44:06
  • 点赞
  • 7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5-19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7-033



深圳市拓日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至2017年5月18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座803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五奎先生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1名,代表股份286,664,169股,占公司总股份618,171,052股的46.37%。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284,579,5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5名,代表股份2,08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4%;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021,661股,约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4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286,469,8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票:66,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1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3,827,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反对票:6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弃权票: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286,469,8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票:66,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票:1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3,827,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反对票:6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弃权票: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286,469,3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票:6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