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9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7-033
深圳市拓日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至2017年5月18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座803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五奎先生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1名,代表股份286,664,169股,占公司总股份618,171,052股的46.37%。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284,579,5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5名,代表股份2,08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4%;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021,661股,约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4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286,469,8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票:66,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1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3,827,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反对票:6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弃权票: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286,469,8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票:66,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票:1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3,827,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反对票:6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弃权票: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286,469,3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票:6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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