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拓日新能资讯
2024-04-24 21:16:1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4 月2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及电
话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杜正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股东意愿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实际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是由于2023年度公司光伏玻璃(原片)
产线因环保问题停产整改,整改期间减少了对光伏玻璃原材料石英砂的采购;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简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拟聘任的副总经理林晓峰先生、付红霞女士、陈昊先生、龚艳平女士及陈嘉豪先生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阅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简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拟聘任的财务总监余永米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余永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奥欣投资和股东东方和鑫分别申请的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和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续期构成关联交易,该笔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助于支持公司经营和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杜正春 王礼伟 王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