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 12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6.63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2.43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 年 8 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 8月 3日,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股票期权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授予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43 元/份。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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