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4.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进出口外汇收支规模日益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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