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公司对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或制定,具
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将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有机硅单体及副产品的生产加工,生产销售
硅油、硅橡胶及其制品、高分子材料和石油化工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仅限分支机构生产销售、经营项目按生产许可证核准范围,通信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的开发和销售,信
息系统、网络系统建设、维护、运营服务,信息安全服务,网络设备、电子设备、通信
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有机硅单体及副产品的生产加工,生产销售
硅油、硅橡胶及其制品、高分子材料和石油化工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仅限分支机构生产销售、经营项目按生产许可证核准范围。【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
营项目:有机硅单体及副产品的生产 项目:有机硅单体及副产品的生产加工,
加工,生产销售硅油、硅橡胶及其制 生产销售硅油、硅橡胶及其制品、高分
品、高分子材料和石油化工配件,自 子材料和石油化工配件,自营和代理各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仅限分支
务,仅限分支机构生产销售、经营项 机构生产销售、经营项目按生产许可证
目按生产许可证核准范围,通信科技 核准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
件的开发和销售,信息系统、网络系
统建设、维护、运营服务,信息安全
服务,网络设备、电子设备、通信设
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 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二日内
二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公司应当在六十日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内完成补选,在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 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
效。 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3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十分之一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 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事、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 过半数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4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董事 会下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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