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委员,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唐睿明、马金城、王国峰
202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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