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9-03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一四年九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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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4年第一次H股
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2、本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4,095.30万股。其中,王海波、
曹志刚、霍常宝、马金儒、刘玮、周云志、吴凯各认购55万股,杨华认购40
万股,海通资管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海通金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1714万
股、海通金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1956.3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等除息
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做调整;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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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