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6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向联营企业遂宁文旅提供2,000万元财务资助展期,一定程度上能缓解遂宁文旅的资金压力,推动遂宁仁里古镇海绵城市PPP项目的实施。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向遂宁文旅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遂宁文旅提供2,000万元财务资助展期。
独立董事:
尚志强 周洁敏 纳超洪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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