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东晶电子资讯
2024-04-17 16:31:2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 5,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涉及的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日元等;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难以预期等投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业从事石英晶体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
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 5,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
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日元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交易对方范围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该等交易对方不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外销业务规模及需求情况,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不含 5,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
比例的保证金及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资金。该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但保证金的缴纳上限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50%。
5、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措施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交易对手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外汇套期保值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相关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