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晶电子资讯
2023-04-21 15: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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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讨论后,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
况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在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
外担保余额(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为零。

3、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制定的,该预案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符合《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本薪酬方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内控制度完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七、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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