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2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黄山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拓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8,082.5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0.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10.8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23.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28.5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11.9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6,910.84 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48.90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00 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5,570.28 万元,2022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19.18 万元。
依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安
排而拟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
计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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