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9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8-10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5:00至2018年10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8年9月27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审议《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提案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1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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