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如未在一个月内彻底解决,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追认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就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2020年度公司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晟”)以工程款名义支付3,998.69万元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整改,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首次认定永泰晟为公司其他关联方,并追认公司(含子公司)与永泰晟前年度至今所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未来公司将不再与永泰晟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关联类别 关联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实 交易实 交易实 交易实
方 际发生 际发生 际发生 际发生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永泰 公司向永泰晟提
商品及提供劳务 晟 供工程建设等服 - 870.61 - -
务
接受关联方提供商 永泰 永泰晟向公司提
品及技术服务 晟 供工程建设等服 28.00 1,439.45 322.62 2,546.87
务
合计 28.00 2,310.06 322.62 2,546.8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不适用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不适用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二、关于永泰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解决方案的情况
公司就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2020 年度公司向永
泰晟以工程款名义支付 3,998.69 万元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系时任光电事业部总经理胡艳平通过签署《河北省香河县九圣寺二期开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之补充协议》《河北省香河县九圣寺二期开发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挪用九圣寺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至永泰晟。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首次认定永泰晟为其他关联方,公司于 2020 年向永泰晟支付的 3,998.69 万元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专项整改,永泰晟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签署了《还款协议书》,确认永泰晟尚欠公司借款共计 3,998.69 万元,按从永泰晟收到资金之日起按照 1 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计算资金利息,约定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前将全部款项及对应期间的利息归
还完毕,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0.05% 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为永泰晟偿还该笔款项的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直至永泰晟偿还全部款项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泰晟已经向公司偿还 1,000 万元资金。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同意5票(关联董事曾胜强、许忠慈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追认的与永泰晟的关联交易按年度分别累计计算的金额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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