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4】第19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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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报告 1-5
二、已审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6-7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8-9
3、合并利润表 10
4、母公司利润表 11
5、合并现金流量表 1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3
7、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4-15
8、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6-17
三、财务报表附注 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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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4】第 1986 号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电子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证
通电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及十六(一)所述,2020 年度证通电子公司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晟”)以工程款名义支付
39,986,894.0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笔款项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
对于该笔资金的最终去向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无法判断其余额是否可以全部收回。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证通电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证通电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 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其他应收永泰晟款项的最终去向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无法判断其余额是否可以全部收回。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一)、五(四十四)及十六(三)所述。
证通电子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0,231.35 万元(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下同)。收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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