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0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1),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日(星期一)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年 12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刊登于《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 2023
年第四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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